每經網(wǎng) 2015-01-08 12:07:37
勤上光電實際控制人、原董事長李旭亮曾賄送35萬股股票
每經記者 歐陽凱 郭榮村 發(fā)自深圳廣州
今日(1月8日)上午10點,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被控受賄4000萬在深圳受審,勤上光電(002638,SZ)實際控制人、原董事長李旭亮牽涉其中。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在庭審現(xiàn)場了解到,李旭亮被指向李興華賄送35萬股勤上光電股票,按IPO發(fā)行價折算為840萬元。另外,李旭亮還向李興華賄送了廣州一家公司約33%的干股和70萬現(xiàn)金。
勤上光電自上市以來,負面消息纏身。去年5月12日,因為虛假陳述等問題,李旭亮、黃冠志、祝炳忠等高管受證監(jiān)會“警告”處分,同時給予其5萬~20萬元不等的罰款。
去年6月,包括勤上光電董事長李旭亮在內的4位高管同時離職,引發(fā)行業(yè)震動。去年12月,勤上光電發(fā)布的《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》中披露,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(guī),正被中國證監(jiān)會立案調查。
勤上光電股價自去年9月份至今,一直處于下行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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