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1-08 12:49:22
每經(jīng)AI快訊,2021年1月8日上午,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(qū)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通過法院互聯(lián)網(wǎng)庭審云平臺系統(tǒng),遠程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疫情期間妨害公務犯罪案件,并當庭宣判。被告人林某祥、林某彬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、有期徒刑十個月。
1月1日,被告人林某彬在居民排隊等候檢測過程中,因其插隊引起排隊居民不滿并發(fā)生口角。民警宋某某上前勸阻,被告人林某彬不聽勸阻,與其子即被告人林某祥對民警宋某某進行毆打、撕扯、謾罵,致民警左面部挫傷、右肩外傷、左手拇指挫傷,防護服被撕壞。庭審中,二被告人如實供述罪行,并悔罪。(央視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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