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20-08-22 15:34:30
每經編輯 王曉波
8月22日,深圳市衛(wèi)健委官方微博發(fā)布了《關于零售藥店銷售感冒退熱類藥品繼續(xù)實施實名登記制度告市民書》,其中要求,市民到要點購買感冒退熱類藥品時,需進行實名登記,并提供準確手機號碼、住址。通過網絡購買感冒退熱類藥品時,需前往門店領取。如有發(fā)熱癥狀的,應及時到深圳市發(fā)熱門診就醫(yī),切莫自行購買服用感冒退熱藥品。
封面圖片來源:攝圖網(圖文無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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