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17-11-14 21:23:31
2017年“雙11”購物節(jié)前,超級電商平臺推出的“二選一”競爭模式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,引起了廣大中小商家的強烈不滿。而學界認為,超級平臺企業(yè)如果擁有了絕對的市場優(yōu)勢地位,還要使用“二選一”的經營策略,直接侵害了供應商的公平交易權和契約精神。
每經記者 張斯 每經編輯 盧祥勇
2017年的“雙11”購物狂歡已經基本落下帷幕,無論是阿里還是京東,紛紛創(chuàng)下了千億級的成交量新高。但在“雙11”當天中午,阿里和京東卻一度因為成交額數據統(tǒng)計口徑的不同而隔空“掐架”。在業(yè)內看來,雙方競爭一直都在,但今年火藥味更濃,背后有著競爭業(yè)務逐漸趨同的現狀,更有京東由守變攻戰(zhàn)略部署轉變的原因。
而值得一提的是,巨大成交量的背后,平臺之間對商家資源的爭奪從未停止。在“雙11”結束后,有從業(yè)者感慨,九年的“雙11”,原來最怕服務器崩潰,現在最怕“二選一”。
“雙11”前,在互聯網實驗室舉辦的“超級網絡平臺競爭政策和壟斷行為規(guī)制研討會”上,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研究員表示,在網絡零售領域的平臺濫用市場優(yōu)勢地位的行為,必然會嚴重侵害下游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,同時會產生非常不好的社會影響,惡化同業(yè)競爭環(huán)境,超級網絡平臺競爭行為亟待規(guī)范。
在電商促銷季,“二選一”已成老生常談。今年“雙11”之前,阿里和京東的口水戰(zhàn)幾乎從未停歇,明爭暗斗也無處不在。
九月底以來,多家服裝品牌關閉京東店鋪,比如綾致集團旗下的男裝品牌SELECTED,以及同屬于該集團的Only、Vero Moda和JACK & JONES等品牌。在此之前,海瀾之家、太平鳥、歐時力、江南布衣、真維斯等40多個國內知名服裝品牌官方旗艦店也宣布撤出京東。
據華夏時報報道,某服裝品牌商透露:“電商之間的競爭對于商家的壓力是非常明確的。2015年的時候,如果選擇在其他平臺賣商品,另一家平臺盡管不會做下架干預,但是會在其他方面做文章,比如將商品所在會場位置下調,或者會場里面沒有你商品的展示。”
11月2日,在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等四家單位聯合主辦的“電商平臺‘二選一’競爭模式:多角度下的法律分析研討會”上,全國人大財經委立法專家顧問、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表示,電商平臺“二選一”的策略侵害了平臺內的中小商家。在他看來,在當前電商立法過程當中,比較忽視對于電商生態(tài)平臺內中小經營者的保護問題。大的電商平臺濫用自己的市場優(yōu)勢地位,把自己商業(yè)上的優(yōu)勢轉化為侵犯平臺內經營者正當權益的行為,這一現象需要引起格外的重視。
中國互聯網經歷了行業(yè)間龍頭企業(yè)的產品競爭、生態(tài)競爭,如今正進入平臺競爭階段。目前在零售業(yè)領域,互聯網強大的聚合能力已經顯露無遺,占有巨大市場份額的超級電商平臺已經形成。然而,由于立法滯后和監(jiān)管不夠,在巨大成交量背后,是電商平臺之間對商家資源的野蠻競爭,“二選一”競爭僅是冰山一角。
在上述“電商平臺‘二選一’競爭模式:多角度下的法律分析研討會”上,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副會長、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,一個超級平臺企業(yè)如果擁有了絕對的市場優(yōu)勢地位,還要使用“二選一”的經營策略,直接侵害了供應商的公平交易權和契約精神。
“合同自由是雙邊自由,平臺代替交易雙方起草合同,這征求供應商同意了嗎?這種合同條款從起草那一刻開始就異化了契約自由,”劉俊海說,“超級電商平臺的橫空出世,跟供應商相比誰是交易中的強者誰是弱者一目了然,中小商家的弱勢地位應當引起立法者、監(jiān)管者和協(xié)會組織的關注。”
對電商平臺近年出現的“二選一”和其他涉嫌影響公平競爭的行為是否違反現行法律法規(guī),業(yè)界一直有爭論。有觀點認為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都已頒布多年,很多條款并不適用于快速發(fā)展后的電商市場。
在中國互聯網協(xié)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胡鋼看來,中國的網絡市場發(fā)展迅猛,這樣的格局對于整個市場活力的煥發(fā)有促進作用,但如何在發(fā)展的同時保證消費者權益,需要行業(yè)和企業(yè)做深刻的反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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